今天七夕,還沒買禮物的
也來不及了😆
但如果想送自己
每天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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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介紹的小物是來自
BAR Hand made 手作皮件
喔,先岔題講一下
昨天的自走砲有拒絕過的廠商浮出留言
我好意外!!!!
想說沒能一拍即合,就會是人鬼殊途(????)
尤其我拒絕都非常直接ex. 我不接仿品
結果對方竟然還願意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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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巴拿巴皮革工作室,
其實他們曾經跟我邀約過
但那時作品款式較少,都是長夾居多
跟我的使用習慣不同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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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要當KOL我很難
我太沒有彈性也太沒有灰色地帶
好比長夾,雖然我這兩三年已經不用長夾
但收下跟你們介紹,明明也可以
可我第一個念頭就是,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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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實在太長了哎唷
總之,巴拿巴被拒絕之後,
花了很長的時間努力改善,
做好準備重新再來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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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感謝廠商
願意聽進意見,願意再次邀約
但能合作,絕對不是因為同情心😂
看圖你們就知道,
這種簡約設計卻又很有質感的皮革小物
就是我的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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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了兩款小物來合作
一個是小卡夾 https://ppt.cc/f8oKFx
一個是證件套 https://ppt.cc/fT2i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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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卡夾我的設定是當皮夾使用
因為這些年流行小包,
即便我用短夾,還是很多包放不了
一直想找更扁更小的皮夾
這個小卡夾剛好符合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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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證件套我本來用的那款
沒有透明面,看證件時每次都得抽出來
還有就是在我上班的單位有些刷卡機無法隔層感應
剛好我辦公室樓下那台就是!!每天都要抽卡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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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當初幻想證件掛脖子刷卡很帥,
像蔡頌和醫師那樣(她好可愛,皮膚爆炸好!)
但我平常都戴項鍊,證件夾只會丟在包包
長繩子只會跟其他東西糾纏
所以這次特別改手挽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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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款小物收到後,我覺得質感都超級好
裁切、染色、縫線全部都是手工處理,
100%台灣純手工皮件
本來我的規劃應該要使用幾個月
甚至一年之後才分享
那樣比較能給你們更多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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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巴拿巴是手工皮革製作資歷四十年以上的資深師傅
從鞋業退休後成立的工作室
而跟我邀約的是他們的女兒
因為心疼父母不懂網路經營努力學習之後
還是一直沒有太好的效益
如果我還堅持到一年後才發分享
坦白說,我不知道巴拿巴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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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決定先發這篇分享
等半年後、一年後
我再來補充使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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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平常有在買手工皮革的捧有
你們看賣場照片的各個細節
以及價格,絕對會不等我心得就下手
那個定價本來就已太超值
現在,又因為我終於XD合作
我沒收錢~所以他們提供更棒的優惠給你們
.
巴拿巴蝦皮賣場
https://shopee.tw/songzong2000?smtt=0.0.9
1. 全場九折折扣碼SONGK9(全部大寫)
本來想說用K9簡單一點就好
結果蝦皮規定前面要加賣場代碼😑
使用期限到9/14 17:43
2. 識別證脖掛免費換手拿帶
原本更換真皮手拿帶是需要加價的,
只要有使用太太的折扣碼,
並在結帳時備註更換真皮手拿帶,都可以免費更換喔!
如果脖掛,手拿帶都要,又加購優惠價200元。
加購手拿帶賣場 https://ppt.cc/f7TaSx
3. 如果是台南市區的朋友,也可以面交唷!
一樣期限內九折優惠,
面交地點在美廉社大港門市,
請私訊跟老闆說是太太粉絲
並告知欲購買品項就行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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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收錢,沒抽成
但若能因為我,
讓你們用優惠買到好物
讓小賣家薄利多銷擁有客源
就是這個粉專,有意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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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捧場~
如果你喜歡的商品目前無法購買
可以私訊 BAR Hand made 手作皮件
跟他們詢問預購時間喔
折扣碼的使用有一個月的時間
所以這幾天沒買到也別灰心
都還有機會的
營繩 裁 切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直播重點整理來了♡ 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EP23重點整理】 台澎小堅果
時間:7/1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同盟國是什麼?
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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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盟國是什麼?
同盟國當初怎麼出現的?扮演什麼角色?但因為它的中文翻譯有個「國」、讓人以為是法人,這其實都是文字造成的誤解。同盟國的英文是 Allied Powers,這個 s 是複數,意指由很多國家組成的軍事同盟。
在1941年,針對法西斯主義(納粹德國)以及軍國主義(義大利、日本帝國)等等的侵略,一開始是由26個國家集合起來合作簽署這份聯合國家宣言(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這些簽署多邊國家條約的國家彼此之間達成協議,在軍事上合作約定來對抗共同敵人。
同盟國只是軍事政治結盟並不是國際組織喔!也不是法人喔!也沒有組織架構!
聯合國則是二戰結束後組成的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法人格,聯合國憲章就是組織章程,加入的成員必須簽署並遵守組織章程。
同盟國成員基於法律上平等原則共同建立軍事同盟,彼此地位平等,這些國家建立起來的軍事同盟,這之中不一定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中還有大英國協的自治領喔!例如加拿大、澳洲等。
我們在看到同盟國的行動時,要知道這是所有成員的行動集合。每一個成員都有其獨立性,是基於共同目標進行軍事合作。關於戰區分配、軍事戰略合作等等就是彼此一起協調,達成合意後而作出共同決定。
那什麼是盟軍?只要是加入同盟國的這些成員(國家或政治實體),他們的軍隊在執行與軍事同盟目的有關的軍事行動任務時,就是盟軍、同盟國軍隊。
「同盟國軍隊」指的是參與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的各個成員的軍隊。盟軍成員的軍隊必須聽命於各盟軍成員。
本質上這些軍隊仍舊是參與同盟國成員的軍隊,只是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取得盟軍的身分。像美軍在二戰執行同盟國的任務時,它的身分會是美軍也同時會是盟軍身分。
這些盟軍成員的軍隊彼此基於聯合國家宣言互相協助,並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同時多了盟軍身分。
任何以軍事同盟名義執行的行動,本質是參與同盟國的各個成員行動的集合。就像二戰美軍執行同盟國任務打日本時,這個過程中美國軍事行動跟策略,法律上的效力會向上延伸到所有同盟國成員。
原則上,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要對所有盟軍的行為負責,而加入同盟國的所有成員也要為此負責,但在責任追究上,最終仍舊會回歸到實際做出該行動的成員身上。
所以才會說每一個參與成員的獨立性是存在的,同盟國的行動是所有成員行動的集結。如果同盟國是法人,責任會規屬於該法人。一旦法人解散了,就找不到對象可以負責。但情況不是這樣。由於同盟國不是法人,如果有哪個盟軍成員出問題,追究責任時不會「只是」停留在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上,而是可以追究到實際發生問題的成員身上。
同盟國要執行哪些任務,原則上也必須是經由相關成員討論好才會執行,所以每個成員當然多多少少要對任務造成的結果負些責任,但最終責任還是由實際造成結果的成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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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同盟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是以蔣介石為首的ROC政權。
軸心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則是汪精衛在中國南京成立的ROC政權。
在國際法上,蔣介石這個ROC政權才會是國際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
而1937年日本把中國南京拿下來還佔領下來,日本扶持的汪精衛這個ROC政權本身是由佔領者在佔領地扶植成立的政權,在法律定性上會認定傀儡政權。在國際法上是不會得到承認的,因為傀儡政府沒辦法展現一個主權國家必須具備的獨立自主性。
這張圖說明了「同盟國(軍事同盟)」、「盟軍成員(軍事同盟參與者)」、「盟佔代管(軍事同盟參與者共同授權特定對象代全體參與者實施的佔領及管理)」之間的關係。
蔣介石代表的ROC政權就是當時同盟國軍事同盟中所有成員認定的中國合法政府。當日本投降,舊金山和約還沒簽時,1945.9.2《降伏文書》簽署當天,盟軍總部發布《指令第一號》裡面的附件《一般命令第一號》有指派蔣介石的ROC政權代表盟軍全體來台受降並軍事占領台澎。
《一般命令第一號》寫得很清楚就是同盟國分區佔領日本的軍事安排。
ROC政權履行盟軍的任務,在1945.10.25在台北辦受降典禮,同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這一天開始運作。提醒大家,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中的「台灣省」這三個字,看起來很像是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中的內部組織。但它其實是為了執行盟佔代管任務所成立的機構,所行使的權限是同盟國所有成員所授予的權限,並不是中國自己的權限,有權佔領戰敗國日本領土的是同盟國所有成員。任何為了佔領成立的機構,無論是那個國家、編制如何,這個機構在法律上的性質就是盟佔機構。
換句話說,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這個盟佔代管機構的職權是獨立於ROC政權代表的中國之外的。ROC政權就是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人」的身分,即使它故意將成立的機構名稱裡加上「台灣省」也沒辦法改變盟佔代管機構的本質。
補充聖峰在社群提過的:
蔣介石(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被指派代表盟軍到台澎受降,之後在台澎成立軍事佔領機構A實施軍事佔領,這個軍事佔領機構A在實施軍事佔領時,可以運用同盟國任何一個成員的軍隊,只是因為蔣介石是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所以蔣介石使用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真正具有佔領權限的單位,是蔣介石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在台澎成立的「為盟軍全體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軍事佔領機構A,而不是蔣介石所屬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所以假設:
1.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政變另立軍事政府,與ROC執政黨對立,則此新的軍事政府/組織還有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佔領台澎的權力嗎?
答:佔領台澎的權限在軍事佔領機構A,不在派員運作軍事佔領機構A的同盟國成員X的政府,所以即使同盟國成員X內部出現有別於原中央政府a的其他政權b,政權b也不會因此取得佔領台澎的權力。
2.ROC將軍隊裁撤,ROC政權可以代表盟軍佔領台澎嗎?
答: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運用任何盟軍成員的軍隊,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裁撤,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使用同盟國成員Y的軍隊。
「軍事佔領是幹嘛用的、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是國際社會長期運作之下形成的慣例規則,不是由英國內閣的報告來決定,也不是由美國國務院的發言來決定。
這就好比我說:在台澎殺人(依照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規定)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時,之所以在台澎殺人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是因為「我」這麼說,而是因為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如此規定。
同理,美國國務院提到ROC政權在代表盟軍受降之後合法治理台澎,英國內閣提到軍事佔領要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才結束、就只是相關國家在闡述「(依照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軍事佔領會以什麼方式開始、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而不是因為他們這麼說,軍事佔領才有這樣的作用、才會那樣結束。
「軍事佔領的作用,是在戰爭正式結束,戰後相關處置確定前,維持被佔領地區的正常運作」,這是國際社會數百年來進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次的戰爭所形成的規則、慣例。
所以,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軍事佔領不會結束。
另外,由於軍事佔領本來就只是「最終處置確定前,維持相關地區在正常運作狀態」的「手段」,所以,規範軍事佔領要如何進行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當然不會有決定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的效果。
至於佔領何時會結束,取決於最後處置何時確定。
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本來就不會特別寫何時結束,因為在下命令的當下沒有人知道最終處置何時才能確定。
因此,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一定都是有開始時點,沒有結束時點的命令。
至於《舊金山和約》第六條指的是「《舊金山和約》生效時『日本』的軍事佔領」該怎麼結束,由於台澎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一部份,規範《舊金山和約》生效時的「日本」的軍事佔領何時結束的《舊金山和約》第六條,與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台澎的軍事佔領該怎麼處理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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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盟佔代管機構即使一開始是由ROC政權成立的,由於盟佔代管機構是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成立的單位,法律上是有別於ROC政權而獨立存在,所以不會被ROC政權發生的任何事情改變。
假設如果真的發現ROC政權消失了,沒人運作盟佔代管機構,那同盟國成員中就會有人接手了。在所有盟軍成員中,與台灣距離最近的就是美國了,美軍在沖繩有部署。萬一ROC政權說要跟PRC政權合併,那當然同盟國成員之一美國就會出手。
但我們要強調,法理建國派從未主張己願他力或要等到別的同盟國成員接手。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由台澎住民以身為原日本殖民地駐民及其後代的身分趕快來行使去殖民化住民自決權決定未來,這時候就會確定台澎的戰後最終處置,那這個盟佔代管就可以終止了,因為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到此也算確定了。
➖➖➖➖➖以下進階思考➖➖➖➖➖
#進階思考:分享社群中聖峰曾說過的
盟佔的實際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政權成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來改制為台灣省政府),這個單位雖然在組織架構上列在中華民國政權的組織內,但實際法律上屬性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與中國國家政府是誰無關的盟軍機構」。
這個盟軍佔領機構是「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設立,並「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派自身人員實際運作」。而目前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實質凍結「省」這個層級,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可以說已經沒有派自身人員運作這個盟軍佔領機構,而是把這個盟軍佔領機構的工作移轉到中華民國政權其他單位來執行。
在中華民國政權因自主宣布解散,或因選擇與PRC政權合併而消滅的場合,由於盟軍佔領機構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若在法律上消滅,這個「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並不會跟著消滅。機構仍舊存在,只是沒有人實際運作。此時,二戰盟軍成員可直接派員到台澎接手運作該機構。由於這個盟軍機構當初成立時所依附的中華民國政權已經不存在,到台澎接手的盟軍成員自然會將其名稱做適當的修改。
另外,PRC政權並不會因為ROC政權消滅或併入該政權而取得派員接管的資格。講白了,二戰盟軍成員本來就沒有打算讓PRC政權接管台澎。
其實,大多數二戰成員早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因此,對大多數二戰成員來說,「中國主權國家『早就』是由PRC 政權代表」。英國在 1950 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美國也在1979年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它們從來就不曾考量過要將台澎的代管權限移交給他們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
總之,ROC政權之所以能夠佔領代管台澎,本來就不是因為它是中國代表政府,而是因為盟軍授權它來台澎受降、讓它成立並運作盟軍佔領代管機構。這個盟軍代管機構在法律上是盟軍機構,不是ROC政權的內部單位。只是因為這是ROC在盟軍授權下成立的,裡面的人員又是以ROC政權的人為主,所以被ROC政權塞進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當然,ROC政權為了把「台灣光復」的戲演下去,也必然會將這個盟佔機構放在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但無論ROC政權把盟佔機構放在自身組織內部的哪個地方、叫什麼名字,盟佔機構始終就是一個獨立於ROC政權的存在。
所以就算ROC政權解散了,當初它為了執行盟佔任務所成立的盟佔機構「在法律上」仍舊存在,即使沒有人運作,這個盟佔機構仍舊存在。而任何在後來得到二戰盟軍成員任命接手的單位,都可以直接讓這個盟佔機構復活,並發揮所有的作用。
事實上,二戰盟軍成員在任命接手者這件事情上,享有極高的自由度。它們可以任命任何可以履行法律責任、承擔法律上義務的法律上行為主體來接手。因此,任何國家政府、任何國際組織,乃至於任何個人,都可以被任命來接手運作盟佔機構。
《舊金山和約》的未定安排就是將台澎戰後最終安排「留待日後處置」。
在這情況下,因為盟軍成員是將本來該在和約中處理的事留到日後才處理,佔領當然「必須」要繼續。
如果《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最終處置沒確定的台澎的佔領就結束了,那日後要回來處理的時候,如果台澎被其他沒得到授權的單位強佔,盟軍成員豈不是要先打一仗奪回控制權才能處理?
盟佔不結束就是要確保盟軍成員之後處理時控制權仍在手上。
《一般命令第一號》就是二戰後所有對日軍事佔領、讓日軍繳械的法律根據(甚至包括駐日本本土的盟軍總部在內),當然非常重要。
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實施的軍事佔領,必須遇到具有可以結束戰爭關係的法律效力,且對相關地區的戰後安排有辦法做出最終決定的文件或動作出現才會結束。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法律根據是48個盟軍成員跟日本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不是《一般命令第一號》。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所有盟軍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法律上根據。
另外,請注意一件事: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對日本及全體盟軍成員都具有效力的軍事命令,是只用幾個字就能指示數百萬軍人的行動,影響上千萬人權利義務關係的軍事命令。
請對這份命令給予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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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基本原則就只有一個而已:只有在法律上具有適當權限的主體,採取足以產生法律上效果的行動,才有可能改變法律上的狀態。
要解決「在國際法下,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問題,只能透過在國際法中可以確立領土歸屬的方式來進行:由具有領土主權歸屬決定權的法律上主體來決定。
要結束「台澎的盟佔狀態」,只能透過讓「盟軍全體成員對台澎進行軍事佔領的理由」消失來進行: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讓台澎戰後領土主權歸屬確定。
所以,只要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盟佔就不會結束。
而要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確定,兩條線:
1.盟軍全體成員聚在一起決議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或議定一個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的程序,然後依據該程序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
2.直接依據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讓原日本殖民地台澎的住民,行使在國際法架構下得到認可的自決權直接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
盟軍成員身為戰爭勝利者所具有的「戰勝者決定戰敗者領土(台澎)未來」的權利,跟曾受日本殖民的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殖民地住民決定殖民地(台澎)未來』的權利兩者相互獨立,在法律上存在「競合」狀態。
任何一個權利行使之後,都能夠確定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也都能夠產生「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進而使盟軍佔領狀態結束的效果。
至於ROC政權跟PRC政權之間,不管怎麼私相授受,或甚至是讓PRC政權派解放軍來掌控台澎,都無法改變「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盟軍佔領地」的法律狀態。
這就好比你的房子,被從某黑幫被趕出來的黑幫前幫主佔據,然後這個前幫主某天跑回自己的黑幫,然後跟現任幫主講好,說要讓現任幫主用你家的房子。
來,請問你家的房子會因為這樣就變成黑幫的財產嗎?
不管黑幫前幫主、現任幫主住多久、用多久,你的房子,始終是你的房子。
ROC政權具有兩個身分:
可以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國(流亡)政權跟盟軍佔領任務的執行者。
中國政權身分讓它能以中國政府的身分合法治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甚至可以處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讓它可以成立、運作佔領機構來合法治理台澎,但這個身分只能治理台澎,而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所以,就算它掩飾自己身為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始終以中國政權的身分示人,還扯「台灣光復」說台澎領土主權屬於自己要代表的國家,它在台澎,仍舊是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它也仍舊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今天你在公司委託下管理公司車,就算你平常都開著公司車在外面跑,還很無恥地說這台車是自己花多少錢買的,甚至還將這台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進行改裝,公司車仍舊是公司車。
你不會因為把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改裝、你的街訪鄰居親友都「相信」這台車是你的,就能把這台公司車轉手賣給你的混帳兄弟。
這樣應該就可以瞭解為什麼法理建國派會一再強調並說明「台灣地位未定/盟佔」狀態持續至今了吧?
法理建國派之所以會一再強調「盟佔狀態」持續至今,
就是因為至今都不曾發生過可以改變/終結「盟佔狀態」的事件。
法理建國派提出來的,是「法律上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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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狀態(應然)與現實上的狀況(實然)未必是一致的。
但這並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法律上的狀態不存在」,也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現實上的狀態不存在」。
應然與實然之間如果出現差距,連結出來的是兩個行動方向: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
舉例來說:
某甲偷偷開著只能用於公務的公司車A上下班,親朋好友也都以為那台車是他的
應然:公司車A屬於公司,且只能用於公務。
實然:某甲將公司車A當成自己的車用於私務,親朋好友也認為那台車是他的。
此時,讓應然與實然一致的方法有兩個方向,至於要朝哪個方向走,自然要做利弊評估: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變成某甲的車,能自由使用於私務。
做法:某甲跟公司把公司車A買下來,自此取得該車所有權。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維持公司車狀態,只能使用於公務。
做法:某甲停止將公司車A用於私務,並老實告訴親朋好友那台車是公司的,不是自己的。
回到台澎的狀態:
法律上,應然面: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中華民國政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
現實上,實然面:中華民國政權不斷宣稱自己所代表的國家擁有台澎領土主權,並把台澎當自己的領土在利用。
若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代表的國家(中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主張自己繼承ROC政權的PRC政權可以合法主張統一台澎。
若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承認自己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台澎還不是國家」的法律狀態被清楚認知,此時,希望台灣是主權國家的人就會去採取行動完成建國程序,讓台澎成為國家。
存在不等於真理。
一個現實狀況存在,不代表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本身合理、但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一定有它的理由。至於這個理由合不合理,那是另一回事。
類比到台澎的狀況:
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這個威脅雖然存在,但它存在並不表示這個威脅是合理的。
而這個威脅的存在,確實有它的理由:
因為ROC政權主張它已經為自己代表的國家(中國)取得台澎領土主權,而PRC政權主張它繼承ROC政權的中國代表政府身分,所以PRC政權主張身為中國代表政府的它可以行使武力為擁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掌控台彭。
所以,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確實有理由。但這個理由合不合理呢?史實跟國際法告訴我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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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資料裡面都講過了ROC政權可以主動終止代管了,
不過我想順便藉這個機會「法普」一下,講一下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在基本法律關係中,有個關係稱之為「代理」:代理人以本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該法律行為則對本人產生法律效力,也就是產生如同本人自己親自做這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而在基本契約關係中,有種契約稱為「委任/託」:當事人A(委任/託人)與當事人B(受任/託人)間約定,由當事人B為當事人A完成一定事務。這就是委任/託。
由於委任/託關係是由雙方「合意」所形成的「契約」關係,所以在概念上,契約任何一方都可以結束這個關係。
如果今天有兩個人約定成立一個「委任/託」契約,而契約的內容,是由委託人A(本人)請受託人B(代理人)以委託人A的名義去完成一定行為,而且這個行為對委託人A產生法律效力,這個關係就是所謂的「代理委託關係」。也由於「代理委託關係」是一個委託契約,所以,委託人A(本人)跟受託人B(代理人)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在「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這件事來說,盟軍全體成員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就是代理委託關係:
盟軍全體成員(本人)委託ROC政權(代理人)以盟軍全體成員的名義去佔領、管理台澎。
由於是代理委託關係,所以無論是做出這項委託的盟軍全體成員,還是接受委託的ROC政權,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因此,ROC政權當然可以終止自己被委託交付的代管任務。
但在這裡要注意的是,
「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的結束」跟「盟軍全體成員跟ROC政權之間代理委託關係的終止」是兩回事。
由於「在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盟軍全體成員都會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因此,就算ROC政權自己主動宣布終止與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委託關係,
只要「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尚未確定」,盟軍全體成員仍舊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如果要舉例的話,就好比:
父母在法律上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必須要子女成年,父母身為法定代理人的權責才會結束。
假設某對父母需要離開自己的小孩到海外工作,於是委託友人甲代行其法定代理人職務,
然後友人甲覺得這對父母的小孩一天到晚搞事,不想管了,於是跟他們的父母表示自己不願意繼續當代理人了。
此時,雖然父母與友人甲之間的代理委託關係因為友人甲終止契約而終止,但父母的法定代理人權責仍舊存在。
所以,父母可以另行委託友人乙代替自己行使、履行法定代理人的權責。
另外,法律上的關係並不會因為實際執行者的主觀認知而改變。
這就好比,我今天叫你去開「我的車子」,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這台車子也不會因為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就變成你的車子啊。
在盟佔任務的執行上,中華民國政權是依照它本身的運作規則,運用自己的人去「執行這項任務」。所以不管它主觀上怎麼想,總之任務是被執行了。
這就好比你今天委託某個工匠為你做一個雕像,這個工匠用他手邊的工具、叫他的學徒來雕刻這個雕像,然後這個工匠把這個雕像當成為自己製作的那樣來雕刻。但無論如何工匠在過程中使用多少工具、找了多少人來幫忙、投注了多少感情,那個工匠始終只是在為你製作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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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ROC政權在執行佔領代管台澎這項任務時,所運用的人員、工具、規則(憲法、法律、命令)及手段,只有在符合國際法中關於軍事佔領所形成的規則與慣例的範圍裏面,才能合法產生法律效果。如果是超出或違反相關規則慣例的行為,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若要追究ROC政權在執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基本上要在自決建國之後才有辦法有效追究。
舉例來說,在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中,佔領者可以「『有償』徵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來應付佔領管理之需。如果佔領者今天訂了一個規定說可以「『無償』取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這個規定違反佔領規則,不會被認定是合法的管理措施。佔領者依據這個規定無償取用的財產都是非法取得、非法使用,並會因此產生返還徵用物並支付使用費,或支付收購徵用物費用的法律責任。雖然在仍處於佔領狀態下去要求佔領者面對錯誤給予賠償並不是不可能,但成功機率不高。現實上,這類法律責任的追究,基本上要等到在法律上可以合法代表佔領地人民的單位出現之後,才能有效向佔領者追究責任。
最後一點要提的是,對盟軍全體成員來說,ROC政權在佔領代管台澎過程中所做的一切違反國際法中佔領規則及慣例的行為,都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
盟軍全體成員確實「可能」會因為明知ROC政權違規,卻還放任它這麼做而必須負上連帶責任,但最終仍舊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而ROC政權的繼承者,則必須繼承它的法律上責任。
舉例來說,
你委託自己的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A,結果朋友甲在做例行保養的時候,用了劣質的產品導致車子引擎受損,朋友甲因此必須負責將車子A的引擎修好。
後來你在甲修好車子之前就把它賣給朋友乙,因為甲的責任是把車子A的引擎修好,誰擁有車子A就能要求某甲把車修好,所以乙可以要求甲將車子引擎修好。
後來某甲不小心因為吃麻糬噎死,他的兒子小甲身為他的繼承人,就必須擔下將車子A引擎修好的責任。
另外,朋友乙當然也可以要求賣車給他的你跟甲一起負責把引擎修好,但因為把引擎弄壞的是甲,所以即使你幫忙把引擎修好,最終也會向甲/小甲追討修理費用。
在上例中,委託人是委託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
在盟佔的例子中,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的台澎,雖然在法律上並不是盟軍全體成員的領土,但盟軍全體成員在法律上可以決定台澎領土要歸屬給誰,所以雖然不是「台澎領土主權的法律上擁有者」,但在法律上具有的權利,與「台澎領土主權擁有者『相當』」。
所以,「委託他人照顧自己的車子」的例子雖然與「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台澎」在「所有權」的角度上不一致,但在「決定所有權歸屬的權利」這點,在法律上是一致的。
營繩 裁 切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0428新加坡聯合早報
*【戴琪與輝瑞及阿斯特捷利康高管 討論為疫情放棄智慧財產權】
美國貿易代表戴琪與冠病疫苗生產商輝瑞和阿斯特捷利康的高管召開視訊會議,討論提高疫苗產量和一項為應對冠病疫情而放棄某些智慧財產權的提議。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表的聲明說,戴琪分別與阿斯特捷利康生物製藥業務部執行副總裁Ruud Dobber和輝瑞公司總裁Albert Bourla舉行了線上會議。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428-1142640
*【獨缺印度引關注 中國與南亞五國視訊會議達抗疫共識】
在以中美各自為首的疫苗外交競賽中,作為疫苗生產大國的印度,原本被視為美國的重要戰略夥伴。但此次美國在物資救援上的延誤,令美印關係備受考驗。長期以來與印度關係緊張的中國在南亞的動向,以及其與印度的互動備受關注。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10428-1142649
*【世衛:印度疫情之重“超越令人心碎” 竭盡所能增派人員物資助抗疫】
除了提供關鍵設備和物資,如數千台氧氣濃縮器、預製流動野戰醫院和實驗室用品,世界衛生組織也從結核病等其他印度專案調派2600多名專家,協助印度抗疫。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428-1142635
*【專家:雖出現數個變種病毒 印度疫情加劇主要因民眾防疫鬆懈】
印度第二波冠病疫情來勢洶洶,專家認為印度出現數個變種病毒固然是疫情加劇的原因之一,但民眾防疫鬆懈也是關鍵。印度西部馬哈拉斯特拉邦是該國疫情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當地研究員在採集的樣本中發現一種新的變種病毒,攜帶E484Q和L452R突變,這可能導致病毒免疫逃逸和傳染性增強。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428-1142645
*【拜登或本周宣佈 已種疫苗戶外可免戴口罩】
美國總統拜登可能即將宣佈,已接種冠病疫苗的民眾在戶外可不戴口罩。據美國電視新聞網(CNN)引述消息報導,預計拜登最早會在美東時間週二宣佈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的最新指引,包括已接種疫苗者在戶外是否仍要戴口罩。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428-1142641
*【全球至少17國家出現印度B1617變種病毒】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印度變種冠病病毒B1617已在至少17個國家出現。印度的第二波疫情來勢洶洶,致使全球單日確診病例暴增。法新社報導,世衛組織說,截至週二(27日),全球流感資料共用平臺GISAID收到的超過1200個序列顯示,至少17個國家發現了B1617變種冠病病毒確診病例。世衛組織表示,大部分序列是從印度、英國、美國和新加坡上載的。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8-1142727
*【世衛:印度疫情加劇四大原因】
印度第二波冠病疫情來勢洶洶,世界衛生組織週二(27日)表示,造成疫情加劇的原因包括:民眾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蜂擁至醫院、大型聚會加劇當地疫情、出現傳染性更強的變種病毒,以及低疫苗接種率。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7-1142587
*【逃往還允許入境國家 印度富豪趕搭私人飛機出國避難】
印度近日的冠狀病毒病例每日以數十萬之數在增加,對來自印度的旅客關上大門的國家越來越多,這促使富裕人家趕緊搭乘私人飛機,逃往還開放給他們入境的地方。社交媒體上充斥著醫院病床、氧氣和藥物短缺的消息,印度大亨和有能力負擔數以百萬盧比計機票價格的人正在預訂航班,飛往歐洲、中東和印度洋等地避難。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428-1142642
*【巴育:每天擬為30萬人注射 泰將設專門機構提高接種疫苗速度】
巴育表示,泰國決定採取多項措施以提高目前的接種速度。當局擬每月採購多達1500萬劑疫苗,希望每天能為約30萬人接種,到今年底達到約5000萬人接種的目標。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428-1142605
*【美疾控中心未發現心肌炎與冠病疫苗存在關聯】
美國疾控中心主任瓦倫斯基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我們沒有發現任何信號,而且,我們是非常仔細地審查了已施打的超過2億劑冠病疫苗。”瓦倫斯基表示,疾控中心與負責調查軍方14起心肌炎個案的國防部保持聯繫。她說:“軍方群體和我們一般接觸的群體不同,我們將和國防部合作調查,以便瞭解這14起個案具體出了什麼問題。”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8-1142719
*【美國正調查兩起接種強生疫苗後出現血栓新個案】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表示,聯邦政府衛生官員正在調查兩起接種美國強生冠病疫苗後,出現血栓的新個案。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表示,這兩起個案的接種者分別為一男一女,都是60歲以下。目前,美國共有約800萬人接種了強生疫苗,共有17起出現血栓案例。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7-1142600
*【從印度入境西班牙須隔離10天】
西班牙政府發言人表示,這項措施將於週三(28日)生效,由於印度和西班牙之間沒有直飛航班,因此該措施將適用于在第三國中轉入境的旅客。“這是我國對來自已發現變種病毒的國家的旅客,所採取的一項措施。”西班牙目前對來自巴西、秘魯、哥倫比亞和非洲九個國家的旅客,實行10天的隔離措施。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7-1142599
*【民調:過半美國人認可拜登抗疫表現】
民調顯示,美國總統拜登上任近100天,過半美國人認可拜登政府至今的表現,尤其是在抗疫方面。據路透社和益普索在4月12日至16日,對4423名成年美國人進行的民調發現,55%的受訪者認可拜登上任後的表現;40%表示不認同;其餘受訪者則表示不確定。其中,拜登的抗疫表現最受認可,有65%的受訪者表示支持。相較於一月份的民調顯示,前總統川普應對衛生危機方面,僅獲得38%的支持率。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7-1142590
*【美軍方高層連署呼籲解密情報 讓各界看清中俄“有害行為“】
據美國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由於多位美國四星軍事將領要求美國情報界提供幫助對抗中國和俄羅斯的情報戰,美國情報部門正尋求加速解密和公開信息,以滿足戰略需要。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8-1142743
*【媒體:澳洲擬公佈7.47億澳元國防配套】
據報導,澳洲將在28日公佈一項價值7.47億澳元的國防配套,升級其北部四個軍事基地,並擴大與美國的作戰類比(Wargame)規模。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8-1142739
*【從3200億美元 螞蟻估值或驟降至290億美元】
分析師估計,螞蟻集團接受中國官方整頓和監管後,估值可能會從之前的3200億美元,驟降到290億至1150億美元之間。彭博智庫高級分析師陳永富週二在一份報告中寫道,監管約束可能會把螞蟻集團的營收增速從去年11月的30%,拉低至百分之十幾出頭,從而拖累盈利前景。
https://www.zaobao.com.sg/finance/china/story20210428-1142661
*【《環時》籲趙婷利用“特殊標籤” 在中美社會發揮調解作用】
華裔女導演趙婷成為今年奧斯卡最大贏家的消息被中國媒體“消音”之際,《環球時報》英文版發社論呼籲她利用自己的“特殊標籤”,在中美社會發揮調解作用,並避免成為摩擦點。北京出生的趙婷前天(26日)在奧斯卡頒獎典禮上,憑執導《遊牧人生》(Nomadland,中國大陸譯作《無依之地》)獲最佳導演獎,成為獲該獎的首名亞裔女性及第三位亞裔導演。該片也斬獲最佳電影及最佳女主角兩項大獎。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10428-1142651
*【日媒:中國航母遼寧艦從太平洋駛向東海】
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發佈消息稱,發現中國海軍航母“遼寧艦”等共六艘艦艇從太平洋經沖繩本島與宮古島之間海域北上,駛向了東海。這六艘艦艇本月初也經相同海域南下。防衛省正在東海警惕中方的動向。據共同社報導,防衛省介紹,發現六艘艦艇26日晚在宮古島以南約160公里處朝著東北方向行駛。海上自衛隊的護衛艦和P-3C巡邏機進行了監視。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10428-1142745
*【日外交藍皮書關切中國擴軍 盼同美國合作應對局勢變化】
日本昨天發表2021年《外交藍皮書》,對中國軍力增強表示強烈關切;它也關注世界格局正隨著中美力量失衡出現變化。該藍皮書強調,日本的戰略是要加強與美國等國的合作,以便壯大威懾力來應對變化中的局勢。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428-1142637
*【緬軍政府:國內局勢平穩後才考慮停止暴力等建議】
緬甸軍方對亞細安的斡旋做出回應稱,要到國內局勢恢復穩定,才會考慮東協的建議,設法結束暴力衝突。緬甸軍方2月1日發動政變推翻翁山蘇姬領導的民選政府以來,全國各地持續發生反軍人示威,軍政府以血腥手段鎮壓。據民間監察組織,至今已有超過750人死亡。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428-1142603
*【涉紐約仇恨攻擊案的49歲男子被捕】
美國紐約市警方週二(27日)表示,涉及上週五發生在曼哈頓東哈萊姆區的一起仇恨罪案的男子已被逮捕。警方指嫌疑人為49歲男子Jarrod Powell,當局以兩項重罪攻擊罪名和一項未遂謀殺罪名提控他。4月23日晚上8時許,61歲的中國移民馬耀潘(音譯,Yao Pan Ma)在曼哈頓東哈萊姆區推著所撿拾的瓶罐走在街上時,一名黑衣男子突然從背後攻擊他,導致他重傷,陷入昏迷。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428-1142747
*【在土耳其受不公平對待 馮德萊恩誓言捍衛女權】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週一誓言要捍衛女權,她本月初與歐洲理事會主席蜜雪兒訪問土耳其,與土耳其總統埃爾多安會面時,接待方沒給她安排座位,她當下感到錯愕。馮德萊恩週一向歐洲議會發表講話時,首次談及4月6日發生的事,為女性政治家被歧視感到憤憤不平。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428-1142639
*【杜特蒂明年卸任 女兒莎拉是熱門總統候選人】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將在明年卸任,他的女兒,現任達沃市市長莎拉是熱門總統候選人。儘管杜特蒂年初曾說女性不適合當總統,莎拉也表示無意角逐總統之位,但他們的話沒多少人信服,支援她參選的民間活動反而日漸增多。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428-1142606
*【林冠英與納吉批財長誤導國會 用信託金購疫苗實因超出預算】
馬來西亞政府動用國家信託基金購買冠病疫苗爭議延燒,兩名前財長林冠英與納吉抨擊現任財長東姑紮夫魯誤導國會,並指控國盟政府不敢承認政府開支超出財政預算案,所以才需動用國家信託基金。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428-1142607
*【歐盟爭取罰款外國企和禁並購權力 分析:針對中國】
歐盟委員會正在尋求對外國國有企業處以罰款或禁止進行交易的權力。分析認為,這是面對中國經濟威脅做出的幾乎不加掩飾的應對行為。據彭博社報導,記者看到的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新規則並沒有直接提到中國,而是試圖回應歐洲企業關於中國公司有其無法比擬的政府支援的抱怨。中國商業團體已經對歐盟委員會的這些計畫提出了抱怨。該計畫在最終敲定之前,仍需要獲得歐盟各國政府的批准。並且該計畫檔仍是草案,在下周正式提出之前仍可能會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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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繩 裁 切 在 S'camp—營繩裁切小訣竅 的必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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